接到唐懿电话的时候,许言琛刚完成一个五杀,正要攻到对家水晶,瞟见手机左上角的4G消失了,紧接着唐懿的电话就打进来了。
许言琛气的按下接听就开始怒吼:“老子刚一个五杀,你电话就进来了,你诚心的吧!”
每次遇见唐懿都没好事,许言琛作为一个成年人,拥有基本的总结能力。
唐懿在电话那边轻声笑,道:“那你还接,不应该挂了继续玩吗?”
“谁知道你是不是要死了,给我打个电话让我继承遗产。”许言琛翻个白眼,他在游戏里应该属于队友最不喜欢的那种人,时不时切出去回条消息,进来短信也会回,电话来了也要接。
“我是要死了,”唐懿大概在不知道哪个学校的操场上,身边有篮球砸到篮板的声音,他说话声音有点虚浮,像是飘在天上,每个字都咬得软绵绵,和平常很不一样,“我难过的要死了。”
“下一句是想我想的要死了?”许言琛站起身来,在宿舍不太大的空地上来回踱步,“你不怕我把电话录音,发给我男朋友,回头他找一群人把你套在麻袋里揍一顿?”
“你在宿舍吗?”唐懿避重就轻,反问了他一句。
许言琛回了个肯定的音节。
“忙吗?”唐懿又问。
“刚刚忙着打游戏,现在忙着跟你打电话,一会要忙着跟我男朋友调|情,你说我忙不忙?”
“那就是不忙了,”唐懿跑了一会,停下来时说话有些喘,“你下楼,我在你宿舍楼下。”
许言琛不知道唐懿是怎么得知他的宿舍在哪儿的,不过他要是想知道也总有办法,迟疑了一下拿着钥匙就下了楼。
进来天气已经很热了,七点多钟天黑了些,但气温却不见低,许言琛只穿了T恤和短裤,脚上踩着双帆布鞋,就下了楼。
唐懿果然在楼下,许言琛一眼就看出那个背影,但是那个背影看起来一点也没有他平常意气风发的样子,白衬衫皱巴巴的,一半塞在西裤里,另一半露在外面,领口有点湿了,大概是出了汗,头发也没有精心打理,略微卷曲的头发很萎靡低垂着,西裤裤腿处还沾了灰,总之可以用狼狈来形容。
“唐懿。”许言琛叫了他一声,等他回头就更觉得狼狈了。
平日里那副度数很低的金丝框眼镜的镜片总是被擦得很亮,一点灰尘都没有,今天却落落不少灰,还有已经干了的水痕,额前的碎发凌乱地垂着,被汗水打湿。
“去喝一杯?”唐懿把手机在手心转了个圈,随手胡乱往别处指了指。
“你这是,遇见贼了啊?”在许言琛的印象中,唐懿曾是许正安的得意门生,现在又在一家生物制药公司做了管理层,可以说年轻有为,他每次出现在许言琛面前时也总是一副精英模样,狼狈这两个字不应该用来形容他。
“遇见偷心贼了。”他还在开玩笑,可许言琛看得出来,他心情不好,而且他口中那个偷心贼也肯定不是指许言琛。
“你觉得我信吗,你这种三个月换两个男朋友的人,还能被别人偷心?”许言琛抱着胳膊,站在与唐懿隔着一个台阶的地方,有种居高临下的感觉。
“还有一个女朋友呢。”唐懿又笑,顺便低头拍落裤腿上的灰尘。
可唐懿低头那一瞬间,许言琛忽然觉得他心情很不好,以前每次见面,唐懿很凌厉的眼神都能透过薄薄的镜片,那种压迫感能把许言琛看到心慌,可今天他觉得,那双眼睛里没有光,没有生机,连他最应该有的骄傲都没有,好像春日时一把野火燎了原,而他却没能等来春风。
“渣男,”许言琛嘴上嫌弃,实际上还是诚实地往下迈来两个台阶,“有话就跟哥说。”
“喝酒,去不去?”唐懿重复了一遍。
“我给我男朋友打个电话。”许言琛点头,但林暮远不喜欢唐懿,这是他们三个都知道的事,不过许言琛倒觉得和唐懿能做个朋友,毕竟他还是相信许正安的眼光。
电话响了几声,林暮远就接通了,声音温温柔柔,“怎么了?”
“我跟唐懿出去喝个酒,行吗?”许言琛开门见山,他和林暮远相处向来如此,有一说一有二说二,感情最重要就是坦诚相待,尤其两个男人,哪有那么多可藏着掖着的。
“时间地点,还有没有别人?”这是林暮远原话,许言琛一字不差地重复给唐懿,又把唐懿的回答原原本本复述给林暮远。
“门禁之前就回宿舍,去他朋友开的一家清吧,可能会遇见他朋友,都是好人。”
“定位发我,快喝完了告诉我,我去接你,”想了想,林暮远又补充,“别喝太多,上次都进医院了。”
许言琛都答应下来,挂了电话跟唐懿说要上楼换个衣服,被唐懿拉住了。
“你穿成这样你男朋友会比较放心。”
许言琛觉得唐懿的话在理,就答应下来,跟他往停车场走。
停车场要走一段路,毕竟住校生几乎没人开车,只有来上班的教员才会开车。
走了几分钟,许言琛忽然开口道:“你是不是喝了酒才过来找我的?”
唐懿点头,“中午有应酬,跟客户喝到三点多才结束。”
许言琛没再说什么,拉开车门上了车。
唐懿说话算话,带许言琛去的清吧,服务生都认识唐懿,看来不仅跟老板关系好,还是个常客。
许言琛选了个角落的位置,服务生来问他们点单的时候许言琛故意开玩笑,“我没成年,可以喝牛奶长高高吗?”
服务生一脸懵,看看许言琛,又看看唐懿,最后拿过来酒单,指着一排无酒精饮料让许言琛选。
许言琛最后还是点了杯草莓莫吉托,倒是唐懿点了不少烈酒,许言琛也不阻止他,一个天天陪客户喝酒都喝不死的人,不至于命丧清吧,就算一会不行了,他负责叫救护车。
唐懿闷着头喝了两杯酒,抬头看见许言琛捏着四分之一的橙子小口小口地啃。
“我是不是没跟你说过,你不做表情的时候眉眼很像我初恋。”
初恋是所有人都绕不过去的一个坎,许言琛的初恋是林暮远,喜欢到梦里都要和他见面,只是林暮远的初恋不是许言琛,是一个现在连林暮远都忘了姓名的姑娘。林暮远不纠结自己的初恋,可许言琛有时候会嫉妒,他要是早点遇见林暮远就好了。
“你哪个月的初恋?”许言琛不想让气氛太凝重,可唐懿脸上的表情让他一句话尾音都虚了,又淡淡补了一句,“你想撩我直说,套路这么老套。”
唐懿没接他话茬,但他知道许言琛会往心里听,又喝了杯酒,自顾自往下说,“他走那年和你现在一样大,十九岁。”
许言琛手里的橙子“啪”的一声就掉在桌子上,嘴唇张着,半天才艰涩地出了声,“走,哪个意思啊?”
“其实我也说不好,”唐懿晃着手里的杯子,冰块与杯壁碰撞发出清脆声响,混杂在酒吧舒缓的音乐中,意外和谐,“他在学校办了退学,别人都说他出国了,可我找了那么多年,也没找到。”
“他不要你了吗?”许言琛到底还是年轻,捧着一杯莫吉托,脸上满是不可思议。
感情结束不是某一方不要另一方了,也不是双方互道分手与再见,只是要离开的那个人,轻飘飘地就离开了,连一句道别也没说,连同他要去哪儿,都没有讲,仿佛世界上从未出现过这个人一般,徒留与他有关的记忆,留在唐懿心里,生生不息。
“所以还不是他不要你了。”许言琛再次下了断言,喝了口酒,又盼着唐懿继续讲。
“我那时候对他不好,”唐懿顿了顿,目光落在桌上的骰子上,握了两颗在手心,“我俩是大学同学,他小我一岁,但很聪明,你爸爸也很喜欢他。”
许言琛这回更惊讶了,紧接着就问:“那我爸知道你俩的事?”
这回唐懿摇头了,“不知道,那时候我们还读本科呢,才大二,班里你爸爸最喜欢的就是我们两个,让我俩和研究生一起做项目。”
“他是大一一开学就喜欢上我的,我不知道,他也没表白,我那时候还喜欢女孩儿呢。”唐懿看着手心里的两个骰子,光线太暗,许言琛没看清点数,正要凑过去看,唐懿又攥起了手。
“那你什么时候知道他喜欢你的?”
“大一下学期开学那天,”唐懿像是在回忆一个很遥远的事情,但的确是很遥远了,他今年二十七岁,大一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九年,“我俩那时候玩得好,我真以为他拿我当朋友的,没多想,他家在南方一个特别小的镇子,来学校得转两次车,他每次都坐绿皮火车过来,你都没见过吧?”
许言琛点点头,又摇头,“电视剧里见过。”
“那天我去火车站接他,到学校的时候赶上那阵子学校建体育馆,外部车辆不让进,我俩走进去的,我给他拿箱子,刚进校门就下雨了,等到了宿舍衣服都湿透了。”
“然后呢,他要跟你上床?”按照常规逻辑,这时候该上床了,许言琛还以为自己猜对了。
可他猜错了,“我俩凑巧没分在一栋宿舍楼,他室友刚好都没回来,我就接他们寝室浴室洗了澡,”唐懿忽然就停下了,在故事最关键的节点。
许言琛敲敲杯子,示意他抓紧讲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