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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纯爱 > 参商诀

   云逍喝完那壶酒,醉倒在石屋门口,这一醉,就醉了好些天,等到他醒来,身边多了一个人,还是他认识的。

   “没想到我们还会再见面吧!”

   斯蒙狄正在烤一只羊腿,拿一把匕首在羊腿上划口子,并撒上一些佐料。

   “小舅。”

   云逍整理了一下衣服,朝他轻唤一声。

   “哼!带人围杀我的时候,你可没想到我是你小舅。”

   斯蒙狄的心中一直憋着一股怒火,亲哥哥被这个大外甥押在四海不能回到故地,而一手带大的小外甥被这个大外甥扶持当上了黎国的皇帝,他现在是孤家寡人一个。

   “往日恩怨,早不复存在,我父王已是风烛残年之躯,半只脚踏进了黄土,小舅也该放宽心过自己的生活了。”

   云逍坐到火堆旁,抬眼看着斯蒙狄,这位蛮疆部落的首领已年过半百,却是青壮年的模样,脸上没有衰老的迹象。

   这时江汀提着茶壶走进来,见到云逍醒来,连忙倒一杯热茶递给他,“师父,父亲正在准备饭菜,过一会就可以开饭了。”

   “嗨哟!你这个小崽子还真会挑人拜师父啊!你知道他是谁吗?千年才出一位的人间帝尊,黎国的逍王,我的大外甥。”

   斯蒙狄略带自豪的语气说到。

   “外甥比舅舅有出息。”

   江汀眉眼含笑地来一句。

   “你大爷的,你父亲怎么教你说话的?”

   斯蒙狄随手捡起一根柴火朝江汀身上扔过去。

   “你在我们家混吃混喝十年了,你要有出息,就别待在我们家,自个找个地方窝着去。”

   江汀一边说一边在木柜里翻着什么,终于从柜子底下翻出一件雪貂斗篷出来,乐颠颠地跑到云逍跟前,给他披上,“北冥天寒地冻,师父小心受冷,您身上那件,我给洗了,还没干透,先披着这件。”

   “我是你师父的小舅,你能顺带心疼一下我吗?好歹平日里我也教了你一些本事。”

   斯蒙狄发觉自己在江汀心中的地位还不及刚到北冥还没几天的云逍,问题是这人一到北冥就喝得大醉不醒,连话都没说几句,江汀怎么就对他这般好?

   “我父亲说了,不能让你觉得难堪,你教我什么,我装着好好学就是,你知道我装得有多辛苦吗?”

   江汀说完,给自己倒了一杯油酥茶,一口喝下。

   云逍看着他们斗嘴,觉得很是有趣,斯蒙狄应该已经走出仇恨的阴影了,这北冥兽王确实是北冥的福音。

   朝庚把饭菜端进来,斯蒙狄又切一下一大盘烤熟了的羊腿肉,四个人坐在火堆旁安静地吃饭。

   饭桌上有一坛酒,云逍却没有倒一杯,江汀很懂事地放一杯热茶在他手边,只要茶杯空了,就立马满上,像极了当年在溯赫王府韩琰给云逍倒茶的情景。

   “此次来北冥,是要做什么?”

   斯蒙狄端起茶杯,跟云逍的杯子碰了一下,算是从心底接纳了这个大外甥。

   “寻找晧雪之巅。”

   云逍头也不抬地说到,那盘烤羊腿肉很入味,他很喜欢。

   他也曾给韩琰烤过这样的羊腿肉,那时候,因为明国朝廷没有准时供应粮草,韩琰的军营里没什么吃的了,他跟着将士们啃了大半个月干馒头,让云逍很心疼,于是买来羊肉,烤好了,悄悄给他送去。

   “那个地方可不好找。”

   斯蒙狄突然变得严肃,晧雪之巅是北冥的圣地,不可让人随意踏入。

   “有小舅在,自然不需要我再去寻找了。”

   云逍抬头看他,面色温和,此次来北冥,他也没想到会再次遇见斯蒙狄,作为蛮疆部落的首领,不可能不知道晧雪之巅在哪。

   “我不知道晧雪之巅在哪。”

   作为部落首领,有职责保护圣地的圣洁,所以,斯蒙狄没打算告诉云逍晧雪之巅的具体位置。

   “没关系,我知道,我带师父过去即可,这北冥,我比你熟悉。”

   江汀笑嘻嘻地说到,他还是兽王的时候,这北冥的角角落落早被他逛了个遍。

   “你……,那是北冥的圣地,外人不可私闯。”

   斯蒙狄都要被江汀气昏头。

   “也只有你们蛮疆部落的人会把晧雪之巅当圣地看,在我眼中,那块地方不过是雪映兽的栖息地,师父怎么能算外人?我是雪映兽的老祖宗,雪映兽的地盘就是我师父的地盘,他想去就去,你管不着。”

   江汀的性格还有点孩子气,朝庚朝他使眼色,他当作没看到。

   “朝庚,你管管你家毛孩子,没大没小的,说话越来越没教养了。”

   斯蒙狄只得把火撒在一直没说话的朝庚身上。

   “我要去那种棵树,要等到树上结出果子才能离开,也不知道这果子什么时候能结出来,运气好,几年就能收获,运气不好,可能要等上几十年才能看到开花落果。”

   云逍这番话的意思是:那个地方我是一定要去的,吃完这顿饭我们就要分开了。

   “师父,我陪你,几年也好,几十年也罢,我都陪你。”

   江汀说完,看向朝庚,见他朝自己点点头,也就放心了。

   斯蒙狄不再说话,兀自倒了一杯酒喝下。

   饭后,云逍提议去树莫洞所在的那片山林,那里有真正的北冥之相,四人便站到了其中一座山峰的悬崖边。

   “极地之寒,不利于万物繁荣,今日我便除了这北冥寒气。”

   话音刚落,云逍凌空飞起,腾空站立于山林之中,以帝尊神能吸取日光精华,再翻手推入北冥大地之中,顿时,积雪开始融化,地表冒出新芽,从此以后,北冥不再只是终年冰寒。

   “小舅,朝庚,告辞。”

   云逍躬身拜别。

   “就不能多留几日吗?这晧雪之巅又不会跑了。”

   斯蒙狄竟然有些舍不得云逍离开,好不容易见到大外甥,好不容易撇开过去的仇恨跟他说说话,还没敞开心扉开聊,这人就要走了。

   “所以,你可以去晧雪之巅找我们啊!”

   江汀脱下厚重的斗篷,只穿一身轻便银衣,脚踩褐色靴子,腰封上镶嵌了北冥特有的宝石,站在云逍身边,像是一位王侯家的贵气小公子。

   “我才不去,那地方,是孤独魂灵的聚集地,心里藏有事的人,待在那里容易抑郁,我这人,前半生已经够抑郁的了,后半生就想活得逍遥自在一点。”

   斯蒙狄说这话的时候,忍不住退后两步,好像生怕有人拉着他去往晧雪之巅一样。

   “照顾好你的师父。”

   朝庚只有这一句交代。

   “嗯!孩儿谨记父亲叮嘱。”

   江汀点了点头。

   “有缘再会。”

   云逍说完,朝斯蒙狄和朝庚挥了挥手,然后把一只手放在江汀的后背上,两人往北边走去,其实他很清楚:缘分已了,此次分别,往后再无相见的可能。

   来到晧雪之巅,岁月流过九十载,云逍和江汀在长生果没结出之前,未曾离开过晧雪之巅半步。

   云逍熬过九十年的抑郁之痛,在临近百年之期的时候,终于收获了一枚长生果,那一天,晧雪之巅的所有孤独魂灵化成碎灵,融入北冥的大地中,滋养这片曾经被迫荒芜的土地,换来人间一隅的欣欣向荣。

   也就在这段时间里,朝庚和斯蒙狄先后去世,他们被族人葬在同一个墓穴中,以求轮回路上能继续相依相伴。

   而北冥,有了四季交替,蛮疆部落再次壮大,男女老少,在他们的领地里尽情地享受着天伦之乐。